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如何补偿?通州最新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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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7 16:20:00
作者:安置
  据北京通州发布公众号消息,通州最新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出炉,部分安置补偿标准有所调整。其中,取消新生儿安置,调整为仅给予新生儿一次性货币化补助。

  消息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日前召开会议,原则通过《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根据市级对棚改项目减控成本的要求,该方案部分安置补偿标准有所调整,并且这次所制定的安置补偿标准日后将适用于全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项目。

  方案明确,安置人员的认定方面,除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其余安置人员必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消新生儿安置,调整为仅给予新生儿一次性货币化补助。

  一宗宅基地上被拆迁人选择的安置房面积等于“应安置面积”加上“控制安置面积”。按安置人口数计算“应安置面积”时,原则人均选择45平方米。但长期在此居住、未享受过征收、拆迁安置且本市范围无商品房及各类政策性住房的安置人员可享受人均50平方米安置面积。超出宜居人口数外的安置人员可享受人均3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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