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楼市消息:毕业学年大学生可在青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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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18 19:57:03
作者:落户,青岛,在校,大学生,集体户
3月17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青岛实施聚青行动计划,出台十条举措吸引大学生来青、留青、回青创新创业。

第一条

毕业学年大学生可在青落户

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国内(境)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在青落户。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含毕业学年),可申请在所在院校的学生集体户落户;本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符合条件拟落户的大学生登录 青岛人才网 或关注 青岛人才 微信公众号,点击 青岛人社 学历汇 ,进入学历学籍信息采集平合,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确认。完成学籍信息确认后,通过 青岛人才网 或 青岛人才 微信公众号,点击 先落户后就业 模块,选择 学历学位人才 ,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

审核通过的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由所在院校统一到学生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本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根据公安落户办理指南,到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大学生在青落户后,可享受本市购房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人才公寓。

第二条

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

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派遣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我市就业或创业并具有本市户籍的,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最高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最高15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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