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才落户政策2020:沈阳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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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03 14:52:57
作者:落户,沈阳市,取消,人才,人民政府
沈阳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4月2日,《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的补充意见》在沈发布,这几类在沈人员可以落户沈阳。

落户人群分别包括:

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

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

在沈阳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在沈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

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

凡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沈阳市投靠落户。

附通知原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补充意见的通知

沈政办发〔2020〕1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的补充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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