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以被申请人湖北李时珍现代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传销模式销售湖北李时珍集团系列产品其他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一文。
据《行政裁定书》显示,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以被申请人湖北李时珍现代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传销模式销售湖北李时珍集团系列产品,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2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彭秀琴、彭秀红、陈焱、刘君、陈明权、刘子昂、湖北李时珍现代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予以冻结。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彭秀琴、彭秀红、陈焱、刘君、陈明权、刘子昂、湖北李时珍现代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的账户存款予以冻结。
《行政裁定书》未显示冻结的具体金额,那么,湖北李时珍现代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李时珍公司)究竟是什么背景?为何会涉嫌传销?
据公开资料显示,湖北李时珍现代生物医药集团始建于2006年,位于伟大医圣李时珍的故乡—湖北省蕲春县。拥有湖北李时珍现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时珍本草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李时珍家酒有限公司、湖北李时珍中医药馆有限公司、湖北李时珍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等13家子公司,总占地面积200亩,员工总数1000余名,拥有李时珍、李时珍头像、时珍本草、蕲州古艾、大明本草等50余个注册商标,集团拥有中药眼贴、蕲艾系列产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保健酒多条生产线,其中自主研发的时珍黄金视力眼贴的产值可达每年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