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遭官媒点名后受罚的“玛姿宝”曲线求生,升级款“UU”换汤不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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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17 04: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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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农村电子商务协会、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等机构联合发布首份代餐粉行业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最近一年,我国体重管理类保健品市场规模达120亿元,同比增长9.2%,从消费品类来看,得益于较为成熟的消费者教育、丰富的产品口味及组合,代餐类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在此背景下,各种代餐饼干也是层出不穷,近来风头正劲的玛姿宝饼干也是其中之一。

这究竟是一款怎样的产品?作为普通食品的它,为何会被代理商宣传具有减肥功效?广州玛姿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产品中含有左旋肉碱而被告上法庭,又是怎么一回事?更名为“UU”后,玛姿宝的代理制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公司背景,掌门张舒

玛姿宝(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1日,法定代表人张海营,注册资本1亿元,实缴0元,股东有张舒(大股东)、周志扬、张海营、郑元东、薛晓杰,据2018年报显示,该公司参保员工为0人。起初,该公司的股东为玛姿宝(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据了解,这家在香港注册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也是在该公司注册前不久的2018年7月23日。

据百度百科介绍,1985年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的张舒是玛姿宝品牌的创始人。2008年,她创立沈阳安吉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从事化妆品淘宝电商;2014年,成立广州玛姿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创立玛姿宝(中国)有限公司。

还有资料介绍,玛姿宝是广州玛姿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公司前身是香港白美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但经查“138大美业人才网”的该公司招聘信息,这家公司的地址却被标记为辽宁沈阳,而非中国香港。通过查证,我们发现以白美道名义发布该招聘信息的公司为沈阳嘉琳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玛姿宝商标的申请者之一。目前,该公司已被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长达一年半之久。

前段时间,因“MAZIPO”的商标问题,张舒对西安宏蜂服饰有限公司注册的“漫姿诺MAZINO”发出异议。据《张舒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显示,法院最终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驳回了张舒的诉讼请求。

另外,在与玛姿宝相关的众多企业中,还有一份诉讼纠纷,十分引人注目。2017年8月23日,原告张某与被告广州玛姿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代理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代理销售被告的产品,合同代理期限1年,至2018年8月23日止。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订货款28万元,之后陆续从被告处订货。合同履行届满之后,原告在被告处还剩订货款14.6万余元,由于被告一直未将上述款项返还,张某将之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广州玛姿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已于2019年1月23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销,因此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进而予以驳回。

违法广告,行政处罚

围绕着广州玛姿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身,也有多场诉讼纠纷。除此之外,该公司在2019年4月1日还曾因广告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调查发现,这起处罚的源头可能要从人民网等多家官媒在2018年7月以《起底朋友圈“网红”产品:线上刷“赞”,线下雇人》为题发表的文章开始说起。报道指出,经记者求证,玛姿宝品牌所谓“3·15打假保真荣誉标志”、“打假保真放心消费联盟单位”,来自一家名为“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的民间组织下属的“打假工作委员会”。该基金会副秘书长刘丰称,基金会并未授权玛姿宝品牌使用相关标志,且该标志仅代表商户向基金会缴纳了一定金额的质量纠纷赔付保证金,并不具有任何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证明作用。此外,针对该品牌自称商业模式被“国家科技部、商务部与电子商务部”认证通过并颁发证书的说法,科技部与商务部都予以明确否认,并且国家部委序列中也并无电子商务部这一部门。

于是乎,在三个月后的2018年10月8日,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线索移交函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供的腾讯公司电子证据(光盘),前往广州玛姿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在微信公众号及官网上发布“我们的模式得到权威认证、玛姿宝商业模式正式通过国务院、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电子商务协会等各部门论证……玛姿宝商业模式正式获得了国家科技部颁发的证书等内容”等涉嫌违反广告法内容的行为。该公司负责人候强称,曾经在微信公众号“gzmazibao”上发布上述宣传文章,但在2018年8月16日自行检查整改中进行了整改并删除了相关内容。该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

为进一步查清案情,该局于2018年10月9日立案调查。经查明:玛姿宝公司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6日期间,在微信公号上销售了明眸焕彩眼部套装产品和0卡能量圈产品,在产品介绍中使用“90秒见效、28天缓解30%左右眼部问题”和“15天减脂10-30斤、0卡极速减肥”的内容,其中“90秒见效”、“28天缓解30%左右眼部问题”和“减肥”等内容,玛姿宝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产品有上述功效,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属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该局最终对该公司责令停止广告违法行为,并罚款22500元。(内容有删改)

(图片来源网络)

目前,该公司已经注销,另外,在张舒名下,沈阳安吉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曾遭到沈阳市皇姑区地方税务局的处罚,现已注销。

代餐减肥?普通食品

下面,再来说说老生常谈的代餐类产品被宣传减肥功效的问题。尽管玛姿宝的代餐饼干被许多代理商都宣称具有减肥功效,并晒出了各种图片予以佐证。

但事实上,该款产品的许可证号为SC10844180200271,生产厂家为广东趣园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饼干;糕点”,这充分说明了该款饼干只是普通的食品,并不是保健食品,因而,其被宣传具有保健食品才能宣传的减肥等功效,则显然涉嫌虚假宣传。

面对相关问题的资询,“药品价格315网”的答复也是:“普通食品不得宣传任何保健功能或治疗功效,如果消费者发现玛姿宝零卡减肥饼干宣称或暗示具有任何具体的保健功能或治疗功效,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可向当地市监局(工商局)举报。”

该网并发出提醒:部分网站对“玛姿宝零卡减肥饼干”的描述“一盒0卡可以减重3-5斤,一疗程减重10-30斤;不反弹,零卡不减水分,不减肌肉,只减脂肪;我之前为了减肥,尝试过无数方法,但都没有效果。前段时间看到闺蜜减肥成功,她之前可比我胖。于是请教她,原来她背后有微信瘦身顾问帮忙。在她的指导下,大概半个多月的样子,脸就不那么圆了。仅仅三个多月,我就变成了标准体重!困扰我多年的肥胖问题终于解决了”等内容不科学地断言效果,且利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涉嫌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请消费者不要轻信。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相关的食谱,显而易见,食谱上的也全都是一些低脂肪、低热量的食物,因而,就算不吃这款饼干,用以其他饼干、甚至其他食物代替,相信会瘦下来的人也不在少数。总而言之,让人瘦下来的只是食谱,而并非不具备任何功效的饼干。

说回生产厂家,经查,广东趣园食品有限公司在2016年曾因其生产的某款饼干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不合格而遭到了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顺带一提,在微博上,还有消费者反映“玛姿宝饼干里吃出塑料”的问题,并晒出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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