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背大额诉讼,弘业期货“登A”有戏吗?
IPO日报从证监会官网获悉,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业期货”)将于3月17日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会,接受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
此次申请上市,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及境内子公司资本金、加强研发及投资咨询业务的投入、加大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加强信息技术系统建设,以及寻求兼并重组等。
作为一家港股上市企业,弘业期货早已动了“登A”的念头。公司于2017年底首次递交上市申报稿,并在2019年和2021年再度递交招股书。今年年初,在经过IPO短暂中止审查后,公司如今终于来到了上会阶段。
净利有所波动
据介绍,弘业期货成立于1995年,并于2012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苏豪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内资股431642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59%,间接持有公司H股8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苏豪控股是由江苏省国资委控制的国有企业,因此弘业期货的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
公开信息显示,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 管理、基金销售。此外,公司还从事金融资产投资业务;全资子公司弘业资本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全资子公司弘业国际金融主要从事境外证券及期货交易服务。
申报稿显示,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弘业期货实现营业收入(合并口径)6.16亿元、6.45亿元、15.61亿元、7.78亿元。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共有45家分支机构,其中20家位于江苏省。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收入中来自江苏省的占比较高,分别为74.91%、78.16%、76%和80.02%。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期货经纪业务,包括期货及期权经纪手续费净收入、交易所减收手续费收入、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期货及期权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2.67亿元、2.18亿元、2.74亿元、1.69亿元,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扣除销售货物成本)的86.31%、69.01%、70.27%和86.05%。
根据公开数据,弘业期货于报告期内代理客户交易规模(境内)分别为3亿元、3.27亿元、6.16亿元、4.86亿元,境内期货及期权经纪手续费净收入分别为7170.72万元、6601.07万元、3701.93万元和1939.63万元,手续费率呈下降趋势。
不过,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公司的净利润却显得较为波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净利润(合并口径)分别为8051.41万元、2126.64万元、6632.25万元、4530.14万元。其中,公司2019年的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即使是在收入翻倍的2020年,其净利润也仍未达到报告期期初的数额。
记者翻阅财报发现,2019年公司净利润比2018年减少5924.77万元,降幅73.59%,主要系受计提商誉减值损失、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减少和利息净收入减少所致,其中2019年因收购华证期货与期货业务相关的资产组合业务收入下滑明显,公司于2019年末对此全额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4332.2万元;2020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幅211.87%,主要系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和投资收益增加。
存重大未结诉讼
IPO日报注意到,弘业期货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还存在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
根据公开资料,2017年9月,两名客户焦某和邢某对公司北京营业部提起法律诉讼,指称公司一名前雇员向其推销理财产品,北京营业部未经客户授权擅自开展期货交易,以及将客户账户的委托理财资金转移至北京营业部账户进行违规交易,导致客户账户资金全部亏损。
北京二中院于2021年判决公司北京营业部分别赔偿焦某、邢某投资损失167.01万元和 29.98 万元,判令焦某及邢某承担全部诉讼费。目前公司已提起上诉,案件正处于二审审理过程中。截至2021年6月底,公司以谨慎原则对上述判决损失计提预计负债196.99万元。
2020 年 12 月,弘业资本上海分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以称“汉邦石化”)偿还1071.3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2021年7月,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弘业资本上海分公司对汉邦石化享有债权1071.3万元及利息。同样基于谨慎性原则,弘业期货在2020年财务报表中就该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10.61万元。
除了报告期外,弘业期货还发生过一起“马华林事件”。
据了解,彼时担任公司天津营业部负责人的马华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并加盖涉嫌伪造的公司公章、以公司天津营业部名义为其个人借款提供担保并加盖真实的公司天津营业部财务专用章,涉嫌两类刑事案件,即伪造公司印章罪和合同诈骗罪。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上述案件后于2021年5月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刑事判决。事发后,公司于2016年7月免去马华林公司天津营业部负责人职务,2017年2月将其辞退。此外,天津国瑞、天津汇融、都业飞、王树义及李起鹏等就“马华林事件”对公司共提起11起民事诉讼案件。
2016年12月,天津证监局对公司天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此外,弘业期货在报告期内接受了监管机构的多达19次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公司的一些问题。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于2018年5月检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时指出,公司的内部管理效率有待提高、产品风险控制有待规范、产品估值方法有待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待加强;再譬如2019年12月反洗钱义务情况现场评估时,公司被指出内控机制与洗钱风险意识还有待提升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有效性还有待提高、反洗钱信息系统建设存在不足、未投入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反洗钱资源。
内容来源: IPO日报
作者:杨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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