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上百亿!“联宝”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最高判无期

字体:
发布时间:2021-12-29 22:41:33
作者:

12月27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联宝”非法集资案,对被告人欧某宝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欧某明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千万元;对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被告人林某民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依法发还集资参与人;责令各被告人在所参与的非法集资范围内,对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损失承担退赔责任;扣押、查封、冻结在案的财产依法发还集资参与人。

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和2016年11月,被告人欧某宝在扬州市江都区和无锡市新吴区先后注册成立扬州宝缘创意投资有限公司、江苏联宝订单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缘公司、联宝公司),并担任两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工作。被告人欧某明担任两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订单平台搭建、后台数据审核、资金管理、集资参与人分红返利确认及发放等工作。

被告人欧某宝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实际投资、无其他营业收益的情况下,先后以宝缘公司、联宝公司名义,通过媒体、广告、推介会、授课、发放印刷品、演唱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进行虚假宣传,假借“消费返利、寄存代售、商品回购、对接企业”等方式 ,年化收益率20%-45%的高额返利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变相吸收资金,将吸收的绝大部分资金归入欧某宝、欧某明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支付高额分红与返利、高额介绍费与奖励、道具商品货款、宣传费用支出、日常开支及购置高档汽车、房产、赠与特定关系人等挥霍性使用,给集资参与人造成巨额损失。自2014年10月至2018年5月17日,共向73290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资金157.599亿余元,造成59162名集资参与人损失59.226亿余元。

被告人曾某作为团队负责人,伙同他人按照宝缘公司、联宝公司订单模式向社会公众变相吸收资金,自2014年10月至2018年5月17日,共向18292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资金24.881亿余元,造成8022名集资参与人损失7.624亿余元。

被告人林某民明知宝缘公司、联宝公司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资金,帮助欧某宝、宝缘公司、联宝公司联系相关媒体,通过接受采访、刊登广告、组织相关活动等方式为非法集资活动进行宣传。2016年2月至2017年11月,林某民参与宝缘公司、联宝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98.304亿余元,非法获利829.765万元。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欧某宝、欧某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曾某参与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告人林某民为他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欧某宝、欧某明均系集资诈骗犯罪的主犯;被告人曾某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主犯,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被告人林某民系从犯。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交汇点客户端

>相关新闻
三亚资讯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与法 | 社会万象 | 奇闻轶事 | 娱乐热点 | 明星八卦 | 综艺新闻 | 影视快讯 | 楼市资讯 | 地产要闻 | 地方特色 | 美食营养 | 美食助兴
车界动态 | 新车上市 | 购车指南 | 体坛要闻 | 篮球风云 | 国际足球 | 中国足球 | 理财生活 | 创富故事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服务介绍-(撤稿申请)  三亚网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