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源遭罚款2万元 未按时报送劳动用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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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1 20: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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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1月8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信用中国(北京)消息,近日,北京大源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大源”)遭罚款2万元,因其未按照要求的期限报送劳动用工相关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门人社劳监罚字(2021)6号。

  决定书显示,北京大源未按要求提供劳动用工相关材料,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对其下达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门人社劳监责字【2021】22号)》,北京大源仍未在责令期限内报送劳动用工相关材料。构成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对其处罚款20000元。

截图来源:信用中国(北京)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眼查显示,北京大源前身为北京大源非织造有限公司,2016年2月5日整体变更为“北京大源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2017年于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71126,法定代表人为邹光辉。公司主营业务是无纺布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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