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西山酒业遭罚没1012.3万 无证生产白酒、冒充陈年“老酒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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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4 22: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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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1月1日讯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和“山寨”酒水饮料行为,依法严查劣质钢筋、线缆、儿童玩具和翻新“黑气瓶”,大力整治“神医”“神药”等虚假医疗广告和中介机构乱收费现象,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并公布了部分典型案例。

  其中一件案例为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温州西山酒业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白酒和虚假白酒标签案。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2021年9月10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温州西山酒业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白酒和虚假白酒标签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1012.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2月7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摸排,依法对温州西山酒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无证生产白酒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底委托某酒业公司生产勾兑白酒(2006年产白酒和近年产白酒按比例勾兑)50余吨。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当事人于2020年11月起陆续采购散装白酒近30吨(生产至今4-5年),自行添加绵柔调味剂等食品添加剂。上述白酒泥封坛口均放置“生产日期:2006年冬至;冬酿春成入坛密封珍藏”等内容的标签后对外销售。截至案发时,当事人累计销售金额200余万元,获利60余万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当事人无证生产白酒,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虚构酒龄冒充陈年“老酒汗”的欺骗行为,不但损害了“老酒汗”作为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声誉,更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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