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恺参股的火锅店被曝售卖变质食材,明星店铺为何都出事了?
郑恺火锅店继抄袭事件后,又摊上事了!
“鹅肠残留排泄物,变臭黄喉给客户,卤肉发酸遮不住,生菜回收再重复……”郑恺火锅店又因食安问题登上微博热搜。
售卖变质食材,郑恺火锅店道歉了
8月14日晚,郑恺火锅店@火凤祥鲜货火锅 发布公开致歉信,信中提到,针对8. 13晚网络视频所发出的关于火凤祥某门店的厨房员工操作不规范和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火凤祥门店进行核查,在确定涉事门店后将对涉事门店作出立刻停业整顿、处罚,开除涉事岗位负责人等处理。
8月13日,据@内幕纠察局调查拍摄,火凤祥一门店存在售卖变质食材等情况,个别店铺违规严重。
暗访视频中显示,该门店使用的黄喉已发臭,但处理的方式就是“冲洗三个小时”,“闻不到臭就可以用了”。同时后厨工作人员还透露,黄喉、牛百叶都是经过“药水泡的”。鹅肠里面则残留着排泄物,工作人员称“正常”,甚至称“不要说那么直接,那个叫‘调料’”。
火凤祥官网显示,火凤祥鲜货火锅为火凤祥(宁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火锅品牌,演员郑恺是品牌掌柜。
企查查显示,火凤祥(宁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张松。
火凤祥鲜货火锅由火凤祥(宁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火凤祥(宁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中,虎虎生威(宁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上海欢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8.5%,恒太联创(宁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7%,杭州千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9%,程敏持股4.5%。
而上海欢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大股东和最终受益人为郑恺,持股比例为70%。
截至目前,郑恺本人还未对此次事件有任何发声。
针对郑恺参股火锅店的道歉,网友纷纷评论称:“希望长点心吧,毕竟是吃进嘴里的东西,你可以不好吃,但是你一定要合格。”“ 明星开店更要爱惜羽毛啊,希望能好好整治吧!”“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大问题,尤其是作为公众人物开的火锅店关系到自身形象,更要重视,希望好好整改!”
郑恺代言过的奶茶品牌涉嫌虚假宣传
这已经是郑恺今年第二次出事情了,5月份有网友爆料,郑恺之前代言的奶茶店品牌涉嫌诈骗,有几十位加盟商交了钱之后,对方并没教什么东西,之后便卷款跑人了,爆料人称自己被骗了56万。
针对此事件,郑恺及“茶主播”均未对此消息做出回应。
据茶主播加盟官微,其所属公司为南京永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查查APP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法定代表人为党亚明,实缴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食品销售等。企查查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曾因“违反商务市场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被行政处罚,此外该公司被执行人信息19项、失信信息5项、限制高消费信息17项,目前其被执行总金额达314.5万元。
公众人物代言产品,须尽到相应责任和义务。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吴景明提出,作为公众人物,不能只以金钱或者利益为目的,一定要在获得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做代言。代言之前,一定要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即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了解将要代言的产品是否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了解将要代言的产品是否隐瞒了重大信息,是否有虚假宣传的成分,这些是必须要注意到的。如理财产品,承诺回报率很高,又没有明确存在的投资风险,回报是否能够实现以及如何避免风险,是代言人首先要关注的问题。
明星餐饮店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
郑恺这样的流量明星为何热衷于开火锅店?业内人士指出,相较其他投资方式,开火锅店门槛低,标准化程度高,可以降低连锁加盟经营的难度,资金回笼快;火锅餐厅的毛利率是众多餐饮类目当中最高的,而明星的火锅店可以有效利用明星的名气和流量,一上线就能打开市场。
此事件距离“明星火锅店遭人民网点名事件”不过一周多的时间。
郑恺火锅店翻车事件,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被人民网点名事件,还是未能引起很多明星及其背后资本和品牌的重视。
事实上,明星效应只能“出道即巅峰”,后续依旧逃不了“翻车”的结果。
2021年7月,杜海涛和吴昕的辣斗辣火锅店因就餐区与食品加工操作区设置不合理、食品加工操作区与厨余垃圾未隔离、蝇虫防消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被责令整改;2021年4月, 陈赫的贤合庄火锅店天花板忽然掉落,砸伤消费者;2020年6月和9月,薛之谦参与的上上谦火锅店两次检测出大肠菌群;2017年,包贝尔的辣庄火锅被曝用牛血代替鸭血。
明星们在进行资本扩张和积累的时候,似乎只注重数量,而不重视质量。
明星本人虽然有自己的演艺事业,因缺乏过硬的口碑或者作品,能红多久能赚多久钱无法保证,不少明星纷纷寻找自己的第二事业,加盟火锅店无疑是“来钱快”的不二选择。
这些餐饮店虽然是由明星代言,但是明星本人并没有全权参与经营。正如郑恺一样,他是该火锅品牌的“掌柜”,而非经营决策人。赚代言费加盟费的钱,这些餐厅背后是专业的餐饮管理公司。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称,即使是仅作为代言人为火锅店“站台”,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也需要承担虚假宣传连带责任。
《广告法》中对于艺人代言规定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代言人承担无过错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上述商品或服务以外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代言人承担有过错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望明星在加盟火锅店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不要被一时的利益蒙蔽双眼,若频频“翻车”,严重地可能会波及到自己的事业。
文章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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