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7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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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3 14:53:29
作者:明牌,发行人,核查,股份有限公司,现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78次发审委会议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老铺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获通过。

(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现金交易具有可验证性的具体情况及依据,报告期内超过30万元的笔数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现金交易占比及变动情况是否整体处于合理范围内,现金交易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现金管理制度与业务模式是否匹配且有效执行,现金交易的管理是否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相关要求;(4)发行人制定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等具体执行情况,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在反洗钱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明牌实业系发行人第二大股东,明牌实业与明牌珠宝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明牌珠宝主业与发行人相同。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明牌实业入股发行人的背景,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入股前后发行人与其交易数量、交易价格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对明牌珠宝存在重大依赖;(2)引进明牌珠宝为供应商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相关定价方式、信用政策、计提政策、结算政策和支付政策等与非股东供应商是否一致;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明牌实业为发行人分担成本或费用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3)发行人与明牌珠宝未来发生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以直营为主,超95%收入来自华北地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联营销售收入及代销收入结算周期情况,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有无通过调节结算时点调节收入情况;(2)大额黄金珠宝交易及实物金条延期提货业务背景;延期提货业务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有无重大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合理性;(3)延期提货业务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通过调节确认时点调节收入的情况;(4)华北地区收入占比波动的情况,是否存在地区依赖,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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