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爱小兔网络有限公司涉嫌拉人头传销被行政处罚
近日,微商电商调研在启信宝上发现一则行政处罚书,决定文书号:杭拱市监稽罚处〔2020〕041号,处罚日期为2021年4月9日,处罚机关为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该行政处罚详情显示,其处罚事由为杭州爱小兔网络有限公司涉嫌拉人头传销案,处罚依据为《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而处罚内容为当事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之规定,属于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经查,杭州爱小兔网络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云丽,注册资本为166.6667万元,实缴资本不详。
另外,该公司在2020年3月份注册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名为“杭州爱小兔网络有限公司”。
据该公众号介绍,杭州爱小兔网络有限公司是一个为中小卖家提供“以人中心”的销售方式的新零售公司,以“短视频+直播”业务为核心,孵化素人,签约成熟达人,帮助KOL实现全方位的商业变现规划。公司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成为全网优质内容生产商和提供者。
公司以短视频直播培训为核心,开展短视频+直播代运营、影视制作、红人IP孵化、短视频内容矩阵营销、明星KOL短视频+直播种草/带货、私域流量解决方案、信息流广告投放等业务,帮助企业与个人与目标受众紧密互动进而持续产品内容变现。
(图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杭州爱小兔网络有限公司”)
那么,该公司为什么会被行政处罚呢?我们联系了一位知情人小王,想要询问其公司模式等方面。小王表示公司是采用销售分佣金的模式,但因为股东出问题,所以项目和公司都已经解散了。
目前,该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也停留在2020年8月5号,不再更新。
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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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微商电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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