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刘氏姐弟“涉黑涉恶破坏营商环境
——多名投资人遭受欺压损失惨重,维权受阻被投诉人至今却逍遥法外……
近日,本网收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西安利”煤矿投资人魏庆强和黑龙江省宝清县“頣和庭院”项目投资人王大力两人的联名举报,共同投诉如下被“举报人”——
1、刘崇刚(男)黑龙江省“发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市“建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庚鑫煤矿实际控制人。
2、刘崇建(女),哈尔滨“建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七个公司的股东和控制人(本人是刘崇刚的姐姐,金宇的妻子)。
3、金某(男),哈尔滨市南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负责执行局工作,(刘崇刚的姐姐是他的妻子)。
《投诉核心》:三名被投诉人以开发公司为平台,以放高利贷为常业,用诱骗他人、恶意侵占、暴力胁迫、巧取豪夺等手段,在工程承包、煤矿竞标、违法放贷以及与他人合作过程中,在上层“保护伞”的关照下,官商勾结,欺压打击他人,强买强卖,谋取暴利,因为有人撑腰,其行为已涉嫌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他们采取胁迫、暴力、虚假诉讼、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更让人吃惊的是,他们还“私藏大量炸药”实可谓称霸一方,无人敢惹。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有幕后的保护伞,利用手中的职权,组成了“灰色利益”链条,为被投诉人刘氏姐弟的违法行为,提供了不可告人的支撑作用……
投诉事实和理由
一、在2004年,刘崇刚与上面国土部门个别人员暗中勾结,欲意占有宝清丰盛煤矿,指使他人恶意“围标”,给投标人赵明君日产4500型号绿色越野汽车一辆,价值100余万元以及现金50万元,当时,由举报人魏庆强在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宾馆6楼,亲自将50万元现金杠下楼交给了赵明君,使其退出竞标。
二、强迫交易,刘崇刚在2011年9月,在哈尔滨万达酒店,将宝清县“宏源煤矿”老板于淼甫诱骗至该酒店强制其购买刘崇刚以400万元霸占来的“宝清县丰源煤矿”在建的井口,以一亿元的价格逼迫于水甫购买,再加上当时有双鸭山市公安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压迫,于淼甫不同意购买,他们便使用各种手段,不准打电话报警。非法关押三天三夜……于淼甫为了保住性命,才签了合同付了款,而且不敢声张报案,只好打掉门牙咽下肚,而刘崇刚为逃税,又强迫于水甫签了一个“合同”用以应付税务部门,一切都是在被胁迫打压下进行的。
三、非法开采煤炭:刘崇刚和他的姐姐刘崇建实际控制的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的“庚鑫煤矿 ”,从2013年9月至2017年1月,是停业整顿期间,采矿许可证和生产安全许可证均被政府扣留,但是他们姐弟无视政府禁令,仍旧大胆非法开采,非法得利四亿多元,偷逃税款一亿元以上;在2019年投诉人向七台河市公安局茄子河分局实名举报后,茄子河区煤管部门为刘崇刚姐弟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此案至今仍不了了之。所有这一切行为,都是目无国法,为了黑色利益,不则手段侵害国家利益和损坏当地营商环境。
四、胆大包天囤积炸药,刘崇刚和他的姐姐刘崇建二人于2014年12月到2015年10月期间,暗中买通当地公安局主管有关工作人员,购买炸药200箱,雷管1万个,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用符号(AB)表示雷管、炸药,更甚的是,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无视当地政府的严格禁令,依旧进行非法开采国有资源,为了捞钱不计一切后果,而法律根本不放在他的眼里……
五、举报人魏庆强,是受害人也是双鸭山市“岭西安利”煤矿投资人,在2014年,刘崇刚借全省煤炭行业整合之际,他威逼恐吓投资人,要求将“安利”煤矿整合到刘崇刚控制的“黑龙江建煤矿业有限公司”名下,并且威逼魏庆强,必须将“安利”煤矿的煤炭储量的60%归刘崇刚所有,还要在三年以后将该矿的产权百分之百的股权转让给刘崇刚所有。因为这样的条款,太苛刻,价格太离谱,投资人魏庆强坚决不同意!这时刘崇刚便威胁说:“魏庆强你不按照我说的条件办,我用钱砸到你破产,让政府把你的煤矿关了我再去买能花几个钱?当时魏庆强认为,自己经营的“安利”煤矿是黑龙江十一五规化保留的矿业,经过省煤管局,省安监局等部门验收通过的,而且“黑煤规化联发(2011)212号文件里有投资人煤矿的名单,但是万万没有料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双鸭山市岭东区区长王国强签发文件,并由区煤管局宣布关闭投资人煤矿,所依据的是“双东煤整(2014)19号文件”。这种无妄之灾谁能想到?为了整垮投资人,基层政府竟然专门出了一个文件,而且只是关闭了投资人一家煤矿!!!”事到此时,受害者真正体验到刘崇刚姐弟,有着偷天换日的本领,他们身后的“撑腰”之人,甚至可以凌驾于政府之上???,为此投资人魏庆强不服,如果不是违法进行暗箱操作,又怎能下级文件可以否定上级的文件??,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也许就是头一次!,为了合法权益,投诉人开始逐级上访。终于在2015年12月31日,依据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双东政呈(2015)44号文件 ”恢复正常。时任区长王国强调任宝清县长,不然还难以恢复。当时,分管副区长邵长旺,煤管局长陈卫东,都是知情者和见证人。虽然恢复了,经此一番折腾,再加上刘崇刚手下的(小弟)打手层层阻挠打闹不断,却已经无法再生产了,这直接导致投资人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到目前为止,投资人魏庆强还在被盯梢、威胁恐吓,作为一名企业家本想为当地通过好好创业,造福于民,为社会也贡献一点绵薄之力,可到头来负债累累,有苦难言,有家难回,有命难保,艰辛的维权之路,实可谓一步一凄凉,步步无声泪……。
六、暴力胁迫,非法占有合作方巨额财产,投诉人王大力也是一位投资人,在2011年王大力与刘崇刚合作开发建设宝清县“颐和庭院”项目,当时王大力一个人投资是8860万元,占总投资额近49.9%的比例,可刘崇刚才投资1500万元,却占有投资总额51%,由于利润丰厚加上工作上意见的分歧,刘崇刚就动起了“邪念”,他事事刁难故意找茬逼迫王大力退股,以62%的比例给付王大力5493万元,但王大力开始投入就是8860万,而且为了不给付王大力付现金,刘崇刚用足了“恶心”,他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楼盘抵账,王大力坚决不同意,但是,刘崇刚为了占有王大力的财产,在2012年11月17日,刘崇刚伙同他自己的姐夫金宇,带着七个打手,打砸王大力的办公设施,抢夺电话,不许报警,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3个小时之久,并且持刀相逼,威胁王大力在“退股”协议上签字,巧取豪夺王大力3300余万元巨额财产,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王大力为了保全身家性命,不得不在协议上签了字,而后,当王大力准备销售一些“顶账”来的房产,把自己的损失减少一些时,刘崇刚又带领他手下小弟(打手)前来阻止销售房产,还利用其姐夫(金宇)在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的权力支撑,恶人先告状,把投资人王大力起诉到法院以后,在他姐夫的“关照”之下,法院竟然违法判定王大力败诉,判决文书(2014)南民二初字第00706号。
在这个判决结果一边倒的判决书里,判决结果如下。
1、王大力支付刘崇刚(发发房地产公司)违约金700万元;
2、王大力承担案件受理费6.08万 元;
针对这一违法被他人操控的案件,投资人王大力不能接受,上诉到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结果中级人民法院秉公执法,坚持正义,排除干扰,中院判决王大力胜诉了(2015)哈民一终字第1733号;判决书结果显示如下:
1、撤销南岗区人民法院(2014)南民二初字第00700号民事判决;
2、驳回被上诉人的其它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12.16万元由被上诉人承担;
4、初审的案件受理费6.08万由被上诉人公司承担。
至此,王大力准备处理依法取得的债权销售楼盘,可是身为法院的工作人员金宇(刘崇刚的亲姐夫)他利用手中职权,不停的百般阻挠,横加干涉,并且亲自上阵,伙同刘崇刚、刘崇建及其手下的小弟(打手)强行霸占王大力依法取得的楼盘,并擅自销售,并将违法所得800多万元占为已有,这还不算,他们还强迫王大力承担此楼房的税金,欺人太甚,令人无法喘息,导致王大力直接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3000余万元,合计6000多万元;这样一来企业无法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资金链断裂,濒临破产……。
除了对魏庆强、王大力两个投资人欺压、打击、伤害以外,刘崇刚姐北团伙,在向政府纳税问题上,拉拢关系,严重侵害国家税收利益,早已构成了偷逃税的法定罪责!(数额已过千万!)。
在2014年11月12日,投资人王大力向黑龙江省地税局稽查局实名制举报过偷税人刘崇刚的事情后,经双鸭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和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调查,在2016年,哈尔滨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科的仲科长和举报人共同调查取证后,认定为黑龙江“建煤矿业”宝清县丰盛煤矿存在偷逃税款的事实,于2016年6月期间,检查科按程序移交给审理科,但审理科至今未作来任何处理和被交税款审理的过程,在此,我们投诉人恳求当地纪律、监察委认真调查,捍卫国家税收利益,让刘崇刚团伙承担刑事责任!
投诉维权终结陈述:
认真剖析综合梳理刘崇刚姐弟,这一涉黑涉恶并且带有黑会组织性质团伙的形成,无不与他们背后“保护伞”有着盘根错节的“支撑关系”,而这层“保护伞”之内的所有腐败份子,都是他刘氏团伙违法所得的暗中“受益者”。而刘崇刚姐夫,也就是刘崇建丈夫,在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的金宇,就是他们“刘氏”团伙背后保护伞的组织者和“撑腰”之人而这个涉黑涉恶团伙,所涉及的多项违法犯罪的问题,由于各种权力利益“链条”的暗中保护,时到今日都没有受到应有的查处……具体有如下罪责:
1、刘崇刚团伙恶意串通投标,非法占有宝清丰盛煤矿巧取豪夺,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
2、刘崇刚团伙,强买强卖,侵吞他人合法财产。
3、刘崇刚团伙非法开采,侵占国家资产。
4、刘崇刚团伙囤科炸药雷管,给当地居民和社会治安带来严重隐患。
5、暴力胁迫非法占有合伙人巨额资产。
6、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目无国法。
7、偷税漏税公然违法,数额特别巨大。
8、利用“保护伞”的关系,不止一次做“虚假”诉讼。
刘氏团伙为保他们个人非法资产以及“黑色”收入,在以后不被法律查处,他不择手段对抗政府,用非法手段“转移”违法资产。在刘氏团结的架构中,最大的支撑人物就是在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的腐败工作人员金宇,他手握实权,内外“勾结”组成“灰色”利益关系,他本人也在自己的老婆刘崇建、小舅子刘崇刚的多个违法操控的“项目”中,暗地里持有“干股”,也正因为如此,金宇才知法犯法,千方百计的为刘崇刚和刘崇建“保驾护航”,在金宇所任职的一审法院,在其中一起案件当中,金宇明明知道,受害人被起诉的案值“标的”大大超过了一审法院的受理权限,可是金宇手中有权,有内部的关系网,在他的操作之下,玩起了“法律擦边球”的手法,他把一个整体大案,分开多个小案件,再逐一立案审理,其结果是他小舅子刘崇刚全部胜诉。而投资人,也就是受害人却输得心痛流血……,无奈,受害人只能上诉,其结果是中级人民法院,维护正义、坚守法律原则一纸裁决确认一审法院,判决无效并终止执行,这样受害人的财产才幸免被“刘氏”团伙全部侵占,但是在金宇后来的强权干预下,仍然损失了好几百万资产……。
黑龙江的“乔四”团伙早已伏法,在依法治国,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又怎样能让“刘四”团伙成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呢?人民不答应,法律不允许,政治环境更不准让他们存活……
以上反映的问题仅为冰山一角,刘崇刚姐弟在黑龙江深耕了几十年,作恶多端,如能尽快将其立案调查并公开征集线索,相信会有更多的受害人浮出水面。
中央政法委领导陈一新,在目前全国范围整顿政治队伍建设工作中指出:地方政治整顿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全力抓好教育整顿,要开展政法队伍各类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举一反三,深挖病根,全力攻克一批基层基础建设难点问题,让社会各界感受到政治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而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高压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再扫黑除恶,延伸到后来的政法系统整顿,无不彰显党中央,政法委,纪委监察委,对地方黑恶势力及腐败份子的打击力度,也正是全国人民的真切希望……,而对于我们受害人所投诉的“刘氏”团伙黑恶势力团伙及其保护伞,在目前新的政治形势下,属于必须打击消除的“对象”之一,因为他太恶了、太狂了、太目无国法了……,他们被绳之以法的这一天,也许不会太远,法律公平公正的阳光一定会普照国家的每一寸土地,我们相信,在党的领导下,正义的神圣脚步正在有力前行……
编辑:胡晓岚
- 2025年五一“上四休五”调休攻略:这样拼假可连休9天!2025-04-21 06:04:13
- 中国黄金基础金价格多少一克(2025年4月21日)2025-04-21 06:04:56
- 编程猫,有恃无恐2025-04-03 08:04:07
- 叶国富开启永辉超市“Boss直聘和Boss直谈”模式2025-04-03 08:04:28
- 被不卫生的水泡过的饮料不要喝:容易引发肠道疾病2023-08-02 05:08:17
- [期货]今日苹果期货价格行情一览表(5月4日)2023-05-10 06:05:13
- “富客金邦”运营模式涉嫌违规 谨慎投资2023-03-08 0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