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五常市红旗满族乡拖欠新农村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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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4 11: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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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焦点网

(本网黑龙江讯)近日,本网不断接到黑龙江省五常市红旗满族乡群众读者周洪彦来信反映:五常市经济开发区副主任、原红旗满族乡书记冯晓东,奉行官僚主义作风,任红旗满族乡一把手时为了升迁,大肆塑造政绩,在2009年五常市红旗满族乡东城村被列入哈尔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村建设试点村时,冯晓东表现积极不断让人催促赶工,

没有支付一分钱工程款,全部都是周洪彦全额东挪西借垫付,承诺工程完工后付清,工程结束后红旗满族乡下欠14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及材料费,原红旗满族乡书记冯晓东、历任领导等人找各种理由不予给付,造成巨大社会矛盾。

接到群众读者来信反映,本网工作人员迅速前往黑龙江省五常市红旗满族乡进行调查了解。

五常市红旗满族乡,隶属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地处五常市区西北部,拉林河中游北侧,区域面积209平方千米,人口42421人。

在五常市红旗满族乡本网工作人员见到了众多农民工读者,据农民工读者反映:

2009年五常市红旗满族乡东城村被列入哈尔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村建设试点村,是国家计划内立项的项目,纯属于政府公益行为。此项目是从国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及该市红旗满族乡逐级落实并实施的。

时任五常市红旗满族乡党委书记冯晓东敏锐的意识到,这是一次难得施展机会,因此对该项工作十分在意,不顾经济实际,让该村支部书记李洪波招用无任何施工资质的农民工工程队全资垫付,进入紧张的施工。

2009年初农民工周洪彦与东城村委会签订三份施工合同,包括道路硬化、排水、绿化、步道板铺设、村六室、文化广场、门牌楼等施工事项,工程全部由周洪彦东挪西借筹钱建设完工。

该新农村试点工程定为民族特色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当时在哈尔滨市百村试点中仅此一家,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时任五常市委书记,市长都分别到现场做出指示和检查指导,红旗满族乡时任党委书记冯晓东指示乡政府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指导,并频繁露面出尽风头,为其仕途增添无尽荣光。

2009年国庆节前夕经过周洪彦等农民工工程队辛苦工作,红旗满族乡东城村新农村建设项目正式完工,五常市农委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红旗满族乡政府、东城村委会各级主管部门的全面验收后合格后交付使用。

2009年国庆节过后,五常市委、市政府,在红旗满族乡东城村召开了新农村建设现场会,市五大班子领导、各科局领导、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以及新闻媒体共两百余人参加,市领导对红旗满族乡党委书记冯晓东的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书记冯晓东满面红光,政绩被画上浓重一笔。

但在整个施工期间,在红旗满族乡党委书记冯晓东领导下,没有支付一分工程款给工程队,全由周洪彦筹钱全额垫付,工程结束后,五常市红旗满族乡东城村代表基层政府行政,所欠工程款共计205.5万元,两年后支付给周洪彦65.5万元,下欠140余万元再无音讯。造成周洪彦无法支付全额工程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建筑材料经营方,无休止地常年向周洪彦追讨工资和材料款,几十人的讨债队伍常常让周洪彦面临着被围攻纠缠,甚至有的讨债者向周洪彦采取过激行为,周洪彦苦不堪言。

周洪彦代表农民工无数次的找到红旗满族乡党委冯书记反映,要求给付工程款,可就是一拖再拖不予给付,时任领导都因政绩满满升迁调离,而周洪彦东挪西借垫付巨款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工程,落得血本无归。冯晓东等原红旗满族乡领导干部,踏着农民工的血泪被不断升迁,这是标准的官僚主义,必被党纪、国法不容。

本网工作人员深入调查发现,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7年7月3日,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根据《哈尔滨市委 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哈发〔2006〕12号)文件精神,下发《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镇建设工作方案》哈办发〔2007〕19号文件。

该工作方案市级试点镇确定为18个,市级试点村按全市总村数5%比例确定,总数约为100个。

并要求广辟投资渠道。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市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试点村镇财源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开发和道路、饮水、新能源等基础建设项目;重点向基层和群众积极性高、建设效果好的村镇倾斜,向基础设施薄弱的村镇倾斜,向没有帮建部门的村镇倾斜。区、县(市)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规模要随财力的增长而增加,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试点镇也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增强自我投入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水平;要积极调整项目布局,重点向试点村镇倾斜。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的原则,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有条件的试点村,可以用集体积累进行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但不得举新债。

该工作方案强化督查考核,将试点村镇建设和部门帮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督查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对各试点村镇建设进展情况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按照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镇建设工作方案》哈办发〔2007〕19号文件精神,原红旗满族乡书记冯晓东没有按照该工作方案进行“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增强自我投入能力”。而是利用农民工周洪彦等人不了解市委、市政府政策精神,缺乏法律知识,将自己借来的血汗钱投入进新农村建设中,自己则顺利通过督查、考核,获取政绩。

五常市经济开发区副主任、原红旗满族乡书记冯晓东,红旗满族乡现任领导,漠视农民工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了政绩不择手段,违背上级政策精神,制造巨大社会矛盾和上访案件,浪费大量行政资源,违背我党一切为了人民理念,必被人民唾弃,周洪彦及被欠薪农民工正奔走在各级政法部门维权的路上!

对该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本网将继续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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