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施帛”涉嫌传销 2500万元资金被法院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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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8 03: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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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张慕晨)近日,“东施帛”因涉嫌传销,多家关联公司资金被法院冻结。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新坞(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涉案违法资金,向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被申请人上新坞(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互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奇帛(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奇建(杭州)电梯科技有限公司,及毛小明、毛路涛等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账户资金。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经法院审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院裁定冻结上述被申请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账户上的资金25000000元。

经查询,被申请人毛小明为上新坞(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奇建(杭州)电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毛路涛为奇帛(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上新坞(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持股股东。公开信息显示,上新坞(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东施帛”免洗头梳子,毛小明为该免洗梳的发明人。

“东施帛”代理发布的免洗头梳子市场规则显示,1把梳子299元,奖金制度中包括纯静态奖、直接销售奖、团队销售奖、补贴奖。如直接销售奖:销售一把即可获得30%的利润(89.7元一把)。

团队销售奖:区代团队总销量达到100把以上至1500把之间,团队以下所有人每销售1把有8%收益(23元一把);

县代团队总销量达到1501以上至3000把之间,团队以下所有人每销售1把有12%收益(36元一把);

市代团队总销量达到3001把以上至6000把之间,团队以下所有人每销售一把有16%收益(48元一把);

省代团队总销量达到6001把以上,团队以下所有人每销售一把有20%收益(60元一把)。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除了涉嫌传销,“东施帛”也曾被消费者和媒体质疑产品虚假宣传。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发现,多个相关公众号宣传“东施帛”免洗头梳子具有促进黑发再生,抑制脱发,预防老年病,缓解颈椎痛、头痛、头昏等功效。

[此文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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