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姜不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被罚没5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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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8 03: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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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4月13日讯(记者 段思琦)近期,中国网财经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注意到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威市监销行处字〔2021〕2号),威海姜不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被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544.10元。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中国网财经记者从信用中国搜索发现,威海姜不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发展人员加入,要求加入人员认购产品,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的经营模式,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规定的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据天眼查APP显示,威海姜不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0日,实缴资本为100万元,陈在福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陈颖担任经理并持股30%,滕昭琪持股70%。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19日,该公司法人由滕昭琪变为陈在福。另外,陈颖系滕昭琪之妻。

此外,滕昭琪还担任威海姜不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姜不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及青岛佳信食品有限公司法人。

据公开报道显示,威海姜不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研发一系列姜深加工的养生的食疗功能性食品——“姜不老”养生姜粉蜜、姜粉系列健康养生产品。

[此文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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