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C绿宝石虚拟货币平台一诈骗骨干获刑10年3个月,罚金10万,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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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5 2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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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谭某辉认为玩虚拟币的平台来钱较快,就模仿“比特币”、“区块链”的概念,就在网上建立一个叫JTC虚拟币平台,该平台没有任何注册和经相关部门批准,通过建立微信“JTC众筹股东群”发送APP链接的方式推销JTC虚拟货币绿宝石,并在微信群内散发“已在海外上市”“多家媒体报道”“资产稳固”等虚假夸大的宣传,宣称绿宝石已经对接一些实体的商家,可以用绿宝石换购加油卡、电话卡等,甚至可以用于购买房子和车子。谭某辉在开始筹钱的几天不断递增虚假货币发售价格,并在其虚拟平台自己操纵价格涨势。

目前这一案件已经宣判,利箭在行动从青田县人民法院3月5日公布的判决书中获悉:

2018年3月份,被告人耿某强伙同谭某辉(已判刑)等人在信息网络上创建JTC虚拟币平台,该平台由被告人耿某强负责开发和使用过程中的后台技术操作,并按照技术占股40%获得好处;由谭某辉负责平台的开拓、推广市场及具体实施诈骗,并占股60%获得好处。之后,谭某辉为获取他人“投资”,通过微信群聊等方式在网上发布其拥有两家孤儿院和两家养老院等虚假情况,对谭某辉的形象进行虚假包装,并编造JTC虚拟币平台对接实体商家、即将上市、未来JTC虚拟币(平台中称:绿宝石)会持续上涨等虚假信息,被告人耿某强等人在该平台运行过程中又通过后台手工修改提高JTC虚拟币的价格等方式,营造JTC虚拟币每天都在上涨的假象等方式骗取他人信任,让他人以高于平台挂单虚拟币的价格购买JTC虚拟币或者购买JTC虚拟平台的“挖矿机”进行长期“投资”。

2018年3月中旬,因JTC平台频繁受到黑客攻击无法正常运行,谭某辉将JTC虚拟币平台关闭,并且将各被害人的微信踢出微信群或拉黑。截止JTC平台关闭时,共收到被害人舒某、朱某1、谢某1等人的资金达人民币77万余元,谭某辉在该平台关闭后退还部分被害人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被告人耿某强在JTC平台伙同谭某辉实际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64万余元,耿某强实际分得人民币29.3万元。

2018年11月3日,被告人耿某强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并从其身上扣押到华为手机1部。在法庭审理期间,被告人耿某强通过其家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9.3万元。

青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耿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在电信网络上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耿某强在庭审期间主动退出自己的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与此相一致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法判决:

一、被告人耿某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二、被告人耿某强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9.3万元发还各被害人,责令被告人耿某强对(2019)浙1121刑初69号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确定的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877624元中的64万元承担共同退赔责任。

利箭提醒:目前许多打着“区块链”旗号的“虚拟货币”,其实是骗子们圈钱的道具,请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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