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通报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20批次不合格、2家企业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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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4 19: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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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国家药监局接连发布4项通告,其中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2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2家化妆品公司停产整改。

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

国家药监局通告显示,在2020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云南木源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等生产的本草秀复祛痘原液二号1批次祛痘/抗粉刺类产品,标示为广州莎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德生源育发健发养发液1批次养发/育发类产品,标示为汕头市金雅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采媚芦荟保湿霜(高度保湿)1批次保湿护肤类产品,标示为广州名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婴瑞儿婴儿松花玉米爽身粉等2批次爽身粉类产品检出禁用物质。

2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国家药监局还通报了2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其中包括10批次染发类产品、3批次面膜类产品、2批次防晒类产品和5批次烫发/脱毛类产品。

据通告内容,标示为肇庆市凯捷科技有限公司等生产的凯捷染发膏(橙色)等10批次染发类产品,广州瑞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丽兰美姬水能量补水面膜等3批次面膜类产品,广州市花都区芙莉思化妆品等生产的樊文花保湿防晒乳SPF30PA+++等2批次防晒类产品,广州市天之鸿化妆品有限公司等生产的5批次烫发/脱毛类产品不合格。

2家企业停产整改

此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即尚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

经检查,两家企业在人员管理、质量管理、厂房与设施、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等方面存在管理缺陷。

其中,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存在实验室部分溶液过期、原料库、包材库部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混放、部分产品未按规定留样、标签不符合要求、生产记录不完整等多种问题。

在对广州市即尚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实验室部分仪器校准已过有效期、使用中的缓冲液未标注配置日期、更衣室洗手、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原料库、成品库未设置分区、部分产品未留样、未能提供部分产品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以及不合格产品召回记录。

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两家企业暂停所有化妆品的生产,待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如发现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美商社查询发现,以上两家公司都曾有过“黑历史”。

根据企查查信息显示,2019年8月,广州市即尚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假冒伪劣商品遭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广州市即尚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鲜野菜天然野菜深层补水蚕丝面膜”和“玻尿酸集水保湿蚕丝面膜”2批次化妆品共2418盒,被处以罚款26598元。

此外,2020年10月21日,广州即尚生产的KUGE酷格黄金原液胜肽水润面膜为假冒产品,被国家药监局通报;12月31日,广州即尚生产的金泊尔婴儿蚕丝面膜因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被广东省药监局通报。

另一家涉事企业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违规历史更为复杂。

2019年,该公司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三次遭到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处罚。

此外,2020年至今,广州康妆生产的染发膏产品还多次因检出违禁物质间苯二酚,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并遭到药监局通报。

去年11月,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报,称该公司因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被限期整改。

2020年9月9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0年广州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第3期)显示,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妆化妆品公司”)因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被限期整改。

可见,上述两家企业已经多次触犯化妆品生产经营底线,不仅多次遭到点名,还在整改后屡次再犯。化妆品行业的监管日渐收严,像广州康妆、广州即尚这样钻空子的化妆品企业要当心了,望其他企业能够引以为戒,规范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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